2018年06月23日 10:00 央視新聞
6月22日,美國駐世界貿易組織大使謝伊稱,世貿組織現有的貿易仲裁規則“應該進行修改”——“凡是那些在超出了規定的90天期限之后才出臺的貿易仲裁結果,都可以被否決”。
根據世貿組織現有規則,世貿組織設立的上訴機構負責審議成員之間的貿易爭端,上訴機構應在規定的90天期限內完成審議工作,并提交仲裁報告,但這一報告需要得到世貿組織成員的批準才能成為決議。之前,世貿組織一直奉行“負面共識”的原則,也就是除非所有世貿成員一致反對上訴機構的裁決,否則決議自動通過。
而根據美國方面提出的新要求,對于那些在超出90天期限之后才提交的仲裁報告,“負面共識”原則應該不再適用。